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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 来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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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将继续严查严管“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等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违法案例,详见↓

原标题:[交通]沪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来看一批案例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将继续严查严管“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等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违法案例,详见↓  

大整治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2020年5月4日9时7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场中路沪太路南处,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刘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5月6日7时46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江杨北路宝杨路口东处,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宿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5月6日7时59分,奉贤公安民警在望园南路年丰路南约10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6日9时30分,青浦公安民警在赵重公路赵兴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陆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5月6日10时42分,松江公安民警在塔闵公路出塔汇公路西北约34米处,对违法当事人文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5月6日17时32分,徐汇公安民警在南丹东路漕溪北路东约32米,对违法当事人李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7日12时40分,青浦公安民警在青安路庆华一路北侧,对违法当事人吴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8日7时10分,闵行公安民警在银都路莲花西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陆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8日16时30分,青浦公安民警在沪青平公路华徐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朱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5月9日8时47分,浦东公安民警在世纪大道浦东南路东处,对违法当事人江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9日9时6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沪太公路出友谊西路北约3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姜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9日14时56分,奉贤公安民警在环城东路南奉公路南约139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孙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9日17时34分,徐汇公安民警在华山路虹桥路西处,对违法当事人王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5月10日8时34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浦星公路联航路南约20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左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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