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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片区推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摘要: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14日正式对外公布。

原标题:临港新片区推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14日正式对外公布。

总台央视记者从临港新片区了解到,《政策》支持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的文化产业领域企业、机构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机构,以及经认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围的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重大项目和品牌活动。

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影视、演艺、数字文化、艺术品、创意设计、出版、文化装备制造等可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商业、金融、贸易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文化产业都将纳入《政策》覆盖的产业范围以内。

如对影视产业方面,开启“拉流量”式的补贴奖励:对临港新片区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拍摄,并在上海完成立项的影视作品,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或国内著名电影电视节主要奖项的,区域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在全国院线放映,票房达到1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5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区域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在中央电视台主要频道或收视率排名前五的省级卫视黄金时间段首播的,区域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经评审认定,给予每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等。

《政策》将“全覆盖”到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中的所有大类文创产业中的核心产业。同时,将支持文化重点领域设备研发、生产,拓展和提升文化装备产业发展空间和能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将提升文化金融服务,支持产业蓬勃发展。(总台央视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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