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检察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 放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海龟
话匣子FM
关注[]6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海龟昨天(15)乘坐货机从上海飞往海南三亚,后续将在南海重归大自然。这是浦东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放生的第二批海龟。请听报道:
[A0916 海龟 程琳]
([现场搬运的声音,压混]
海昌海洋公园保育员陈斌和搭档费力地搬动一只近两百斤重的海龟,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临时的“小房间”。海龟在公园里寄养了一年多,即将分别,陈斌恋恋不舍,
[刚来时像个小宝宝一样,每天当我们下水,游到我们身边来,我们在喂食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抢食的小竞争,我们会及时把它们分开。海龟都长大了一些。]
两年多前,共有12只小海龟被不法分子猎获并销售牟利,江苏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了这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海洋动物的公益诉讼案。去年7月,此案被移送至浦东检察院,12只涉案海龟由公安部门移交给浦东新区农委。浦东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曹志兰说:
[去年9、10月接到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交办以后,当时放了6只,因为其他几只肠胃不舒服,所以寄养在这里。他们符合放生条件了,我们再把他们送往海南,进行一个野外生存训练,然后再把他们放生。]
“寄养”期间,海龟的伙食待遇足够优厚,上海海昌海洋公园生物研究所所长牟恺说,身体养好了,才能让它们尽快回归大海的“家”:
[他们的体重和体长已经长了超过三分之一,会有不同的饵料配比,一些飞鱼鲅鱼,包括一些蔬菜,还有海洋公园自己开
发的维生素,会对它们进行补充。数据的评估,已经达到了适合野放的标准,非常健康。]
公益诉讼路上,检察机关脚步不停。浦东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副主任刘潇潇说,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是2017年7月《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增的法律职能。只要跟公共利益有关,检察机关就责无旁贷。
[围绕发展大局,做一些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包括这些海龟,它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除此,我们对于外来生物安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比如外来入侵物种,河道生态的发展,我们围绕生物资源做了大量的公益诉讼工作。]
以上由记者程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