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布一批高速高架违法案例:实线变道、开车用手机等

上海发布
关注原标题:【监管】实线变道、开车用手机…沪交警公布一批高速高架违法案例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及嘉定交警公布了一批高速公路及高架违法行为案例,包括实线变道、驾驶时使用手机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了罚款和扣分处罚。请大家引以为戒,开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高速公路案例
1
沪AN**75


▲2020年8月4日10时32分,号牌为沪AN**75在京沪高速东向西方向,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指示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2
皖B0**79

▲2020年8月4日9时34分,号牌为 皖B0**79在京沪高速东向西方向,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指示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3
沪BL**67

▲2020年6月19日16时48分,号牌为沪 BL**67在京沪高速西向东方向,实施了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4
苏EU**91
▲2020年6月24日13时08分,号牌为苏EU**91在京沪高速西向东方向,实施了“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5
皖DA**19

▲2020年6月2日19时39分,号牌为皖DA**19在京沪高速东向西方向,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6
鄂F9**25

▲2020年6月20日12时54分,号牌为鄂F9**25在沪翔高速西向东方向,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高架案例
1
沪N1**8


▲2020年7月12日8时34分,号牌为沪N1**8的小型汽车在南浦大桥南侧主桥面,实施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记2分
2
浙B5**N


▲2020年7月17日11时21分,号牌为浙B5**N的小型汽车在内环高架内圈近武宁路上匝道路段,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3
苏J5**2

▲2020年7月18日13时57分,号牌为苏J5**2的小型汽车在南浦大桥南侧主桥面,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