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业管理将与城管执法联动 提升管理执法效率

界面新闻
关注原标题:上海物业管理将与城管执法联动,有哪些新举措?
近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图片来源: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通知》给出了管理与执法联动的事项范围,如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等。
同时,《通知》明确了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流程,违法违规行为需按照流程图规范处置。

本市住宅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流程图,图片来源: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通知》强调,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存有与所报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的物业管理区域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及配套设备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的,也应一并报送。
物业服务企业需将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单及以上材料通过上海物业APP(企业端)或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线上)或直接(线下)报送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城管执法中队。
所在城管执法中队接到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材料后,应当立即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无误则立即按规定开展立案调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处罚、不予处罚等决定,并将处置结果通过管执联动系统及时反馈。如在审查材料时发现形式要件不完整或有遗漏等情形,应当立即通过管执联动系统一次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时补充材料,并注明具体要求。
此外,《通知》也提出了管理与执法联动工作要求,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与房管部门、街镇城管执法中队与街镇房管机构应当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住宅物业管理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管理与执法联动,提升管理执法效率。
《通知》从加强行业监管、加强专业执法、加强信息互联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各部门、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将检查、责令整改和失信行为记分情况录入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管执联动系统及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区城管执法部门将相关处罚信息及时反馈区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对被行政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失信行为记分处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