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处入沪高速道口劝返标准公布 已劝返来沪人员8220人
话匣子FM
关注上海严格落实高速道口查控工作,截至昨天,累计检查车辆243万多辆次、人员560万多人次,送集中隔离观察点1676人,移交体温异常人员587人,对在本市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人员开展劝返工作。昨天(14)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于“人们关心的哪些材料能证明在上海有居所、有工作?返沪进小区是否需要隔离?”等问题一一回应,并请市民配合,共同扎紧防疫“篱笆”。请听记者吴泽宇发来的报道:
一级响应期间,本市对在沪没有居住地、也没有明确工作的人员,实施暂缓入沪。全市9个省际高速道口已累计劝返相关地区来沪车辆4854辆、人员8220人。到底哪些材料能证明来沪人员有居所、有工作呢?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臻介绍:
对来沪人员可以通过出示本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校学生学生证、房产证以及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缴纳公积金证明,以及单位的工作证等,证明本市有居住地或者明确工作。
入沪以后进小区,是否需要隔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介绍,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本市居民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操作导则》,《导则》明确,所有小区出入口都要设置检查点,并严格进行来沪返沪人员登记和重点人群管理。
对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中无发热等症状的,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在此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居(村)委会要协助社区医务人员落实居家隔离健康观察人员医学监测。对所有的住宅小区,出入口要设置检查点,全天候值守;人员逢进必测温、必记录;对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移送。
强化社区防控,全市公安派出所累计出动警力8.4万人次,协助街镇居村委、社区卫生中心“三位一体”运作,开展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上门面访”和处置工作,扎紧社区防疫“篱笆”。陈臻通报了此次疫情以来,本市第一起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日前,一重点地区回沪男子故意隐瞒行程,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并导致多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吕耀东表示,上海按照“第一次训诫、第二次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开具《训诫书》180多份:
对40余名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履行隔离观察义务、不自觉佩戴口罩、不配合测量体温的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侵犯一线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破坏防疫措施执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以上由记者吴泽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