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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充电隐患大 火眼金睛消灭它

上海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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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室内充电隐患大,火眼金睛消灭它!

5月1日起施行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就电动自行车

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

充电的处罚和罚金进行了明文规定

但总有人为图一时方便

铤而走险,不顾他人安危

近日,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在一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就在饭店的安全出口处充电,而店家刚开始还企图装作是客人的车,以为可以逃脱处罚。

因当时是下午三点,饭店不是营业时间,店内灯都是关着。但店家却称是吃饭客人的车,而这位所谓的“客人”也很快出现。而后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这位客人很快心虚地承认自己就是店员,并挪走了他的电动自行车。

随后该店负责人来到现场,并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现场整改,而打开插着接线板的木门,这个在出口处私设的小仓库里竟全是纸箱和木桌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消防执法人员向商家展示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相关的处罚条例,上面明文规定了,此类情况商家需立即整改,并将面临一千至五万元之间的罚款。不过这也让商家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小虹提醒

室内充电

安全隐患极大

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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