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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镇这个地块将被征收 用途为教育/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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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个地块将被征收,用途为教育/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浦东新区三林镇这个地块将被征收

具体范围在哪里?

一起来了解

沪〔浦〕征地告[2020]第0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0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48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三林镇

东至:03-04地块

南至:03-06地块

西至:新桥港路

北至:红同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红光村民组2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九思村民组456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15.1平方米、建设用地2945.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 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瞿弄村民组557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5.9平方米、建设用地4736.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浦东新区三林镇36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66.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71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65平方米、建设用地8048.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19]第126号、沪〔浦〕拟征地告[2019]第127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三林镇凌兆路585号106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0年9月17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176*8206 

监督电话:3763593

联系人:朱云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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