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幼升小”继续实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今年招生入学政策与2018年基本一致,也是近年来变化最小的一年。昨天,全市各区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其中,“五年一户”覆盖8个区。家长如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今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仍延续“公民同招”政策。昨天,本市各区陆续公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其中,长宁、杨浦、黄浦和宝山四区都要求实施“五年一户”,而静安、徐汇、闵行和浦东四区在部分学校实施“五年一户”。
家里有娃准备幼升小、小升初的爸爸妈妈注意啦~继2019年上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意见2月1日公布后,今天本市16个区正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日前,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刚刚,备受关注的《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操作细则正式发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9年我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精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招生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沪教委基〔2019〕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文件精神,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精神,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9年本区小学、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家里有娃准备幼升小、小升初的爸爸妈妈赶紧看过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徐汇区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心烘培出炉啦
今天(2月28日)下午,《2019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发布。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事项将于3月15日公布于上海长宁区门户网站·教育局。
今天(2月28日)下午,《2019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发布。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事项将于3月15日公布于上海长宁区门户网站·教育局。
重磅消息!!《2019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今天正式公布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等精神,现就本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刚刚,《2019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区教育局说,2019年,嘉定区教育局、各街镇教委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严格按照《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招生工作。
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家长注意啦!刚刚,区教育局公布了《松江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就宝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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