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上海 政务频道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发布

浦东发布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原标题: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允许兼职工作!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发布 

3月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持续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上线。

上海正更大力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推出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允许外国科技人员兼职工作、对持有技能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予以认可等多项便利政策。

据市科委介绍,“不见面”审批4.0版加大了引进外国科技人才的力度,包括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对于符合承担重点任务的用人单位所聘请的外国科技人才,经推荐及认定后,可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最少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同时,针对在沪合法工作的外国科技人才,如需在沪兼职工作、创新创业,经聘请单位至市科委(市外专局)统一报备后,无需重新办理或变更工作许可证。(但在报备前需事先征得原聘请单位同意并与原聘请单位及兼职单位签订书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不见面”审批4.0版还进一步扩大《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适用范围,对于参与国家任务团队中的外籍科研人员及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经市科委(市外专局)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可直接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最长可申请10年有效期的外国人才签证(R字)。

小布了解到,为满足本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吸引更多外国高技能人才来沪工作,对于达不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技能型人才,“不见面”审批4.0版通知明确,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的限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哪些条件算是外国高技能人才呢?

(一)持国家通用国外职业资格证书

(二)本市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三)持其他国际通用职业技能人才

在科技部、国家外专局的大力支持下,上海率先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先后推出“不见面”审批1.0、2.0、3.0举措,充分发挥用人单位选才、识才、用才的自主权,夯实“谁聘请、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营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为用人单位聘请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据市科委数据显示:自2020年2月3日执行新政以来,累计受益办理超6.7万份,电话咨询量超13.6万通,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浦东发布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